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含義
1.股份的含義:(1)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股東權利與義務的份額;(3)通過價格形式表現(xiàn)其價值。
2.特點:
(1)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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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en-us>4)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股份的分派、收回、設質和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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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en-us>1)股份的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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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en-us>2)股份的收回:分為無償收回、有償收回。
《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四種情況除外:a減少公司注冊資本;b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c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d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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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en-us>3)股份的設質:將股份質押,設定質權
股份設質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在證券登記結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jīng)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除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4)股份的注銷
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銷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發(fā)生。當然,通過股份的回購及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等方式,也可以達到注銷股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