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考試輔導海關事務擔保制度資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tǒng)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二)擔保人的資格及擔保責任(了解)
1、擔保人的資格
具有履行海關事務擔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成為擔保人。法律規(guī)定不得為擔保人的除外。
對擔保人而言,其履行以外的能力主要表現在它(他)應當擁有足以承擔擔保責任的財產。公民作為擔保人還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即使擁有承擔擔保責任的財產,也不能作為擔保人。
2、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海關法》規(guī)定,擔保人應當在擔保期限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不免除被擔保人應當辦理有關海關手續(xù)的義務。
1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主要是被擔保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面、正確得地履行其承諾的海關義務。
2擔保的期間: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內承擔擔保責任,逾期,即使被擔保人未履行海關義務,擔保人也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③擔保責任的解除:被擔保人如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其承諾的義務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則應依法予以解除,由海關及時辦理銷案手續(xù),退還有關保證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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