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基本要求】
(一)掌握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特征和認定
(二)掌握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yè)實質的條件
(三)掌握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形
(四)掌握不涉及補價情況下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
(五)掌握涉及補價情況下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
(六)熟悉涉及多項資產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
【考試內容】
第一節(jié)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特征和認定
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特征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交易雙方主要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該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其中,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yè)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是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企業(yè)以存貨換取存貨、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的,按照本大綱第十三章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其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按照本章內容進行處理。
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認定
認定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的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通常以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為參考比例。支付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或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支付的貨幣性資產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或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和收到的貨幣性資產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視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高于25%(含25%)的,視為貨幣性資產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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