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發(fā)布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通知表示,云南省2020年導游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14日,考試時間為11月14日,報名信息審核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18日,繳費時間截止到9月25日,11月6日起打印準考證,詳情如下: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關于組織實施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關于完善“導游人員從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旅辦發(fā)〔2015〕202號)和《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辦市場發(fā)〔2020〕91號),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定于2020年11月14日舉行,現將云南省考區(q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蛘咭陨蠈W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云南省考區(qū))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下載準考證4個環(huán)節(jié)。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jianguan.12301.cn/(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 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復報名。
(二)報名信息審核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8日17:00,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
(三)交費
考生通過報名信息審核后交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5日17:00。交費成功后,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下載準考證
2020年11月6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筆試(機考)
1.考生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云南省考區(qū)),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場考試(面試)。
2.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科目一)、導游業(yè)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
3.外語考試科目。2020年考試設外語語種7個:英語、法語、朝鮮語、日語、泰語、越南語、老撾語。外語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與中文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相同。
4.考試方式。在文化和旅游部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考點進行計算機上機考試。
5.筆試要求見文化和旅游部公告的考試大綱(網址:https://www.mct.gov.cn)
(二)現場考試(面試,科目五)
現場考試(面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面試主要考查內容為:導游景區(qū)景點講解能力、導游規(guī)范服務能力、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
2.面試景區(qū)景點知識講解范圍
(1)普通話(12個):云南概況、石林、云南民族村、昆明世博園、大理古城、崇圣寺三塔、麗江古城、玉龍雪山、普達措國家公園、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元陽梯田、騰沖熱海。每位考生一次性抽取三個景區(qū)景點,選擇其中一個進行講解。
(2)外語類(5個):石林、崇圣寺三塔、麗江古城、普達措國家公園、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每位考生一次性抽取一個景區(qū)景點,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對所抽到的景區(qū)景點進行講解。
3.現場考試(面試)要求見文化和旅游部公告的考試大綱(網址:https://www.mct.gov.cn)。
4.已經獲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考該語種科目五。
5.《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云南省考區(qū))科目五(導游服務能力)考試大綱》完整版可以從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門戶網站下載(網址:http://dct.yn.gov.cn)。
四、考試時間
科目一、二:
2020年11月14日 9:00—10:30
科目三、四:
2020年11月14日10:30—12:00
科目五:
由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于2020年12月14日前組織完成
五、開考城市、審核點設置
2020年設置如下10個開考城市: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蒙自市、普洱市、景洪市、大理市、麗江市、香格里拉市,筆試(機考)城市和面試為同一城市;未確定為開考城市的考生就近劃入對應開考城市,其中:曲靖市、楚雄州的考生劃入昆明市(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培訓中心審核點),德宏州、怒江州、臨滄市考生劃入保山市。全省外語類考生報考點統(tǒng)一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培訓中心。16個州市共設18個網上審核點(其中昆明市設3個),網上審核工作由各審核點完成,各審核點原則上只分配1個審核賬號,考生報考量過大、審核任務過重的審核點可相應調增。有關對應關系見下表:
六、收費
按照云南省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云發(fā)改云價收費〔2010〕83號文規(guī)定收費,筆試(機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共計4科,50元/人?科;由于原國家旅游局已經取消5元/人?科國家收費,為減輕考生負擔,云南省2020年按照45元/人?科收取筆試(機考)考試費用?,F場模擬導游考試(科目五)按照100元/人?次收取。
七、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忌目荚嚦煽儺斈暧行А?/p>
2021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考試結果。
八、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再予以復核??荚嚱Y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
九、證書核發(fā)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頒發(fā)“導游資格證書”。
十、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考試當日,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本地健康碼綠碼有序進入體溫檢測區(qū)進行測溫,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忌殗栏褡袷乜紙鏊诘馗黜椃酪咭螅杂X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對考試組織工作進行相應調整并發(fā)布相關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fā)〔2008〕174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qū)考生相同。
(三)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報考要求
2021屆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行業(yè)管理處(省導考辦),聯(lián)系人:宋國富,電話:0871–64608552,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209辦公室。
(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培訓中心,教材聯(lián)系人:馬佳,電話:0871–63615608;培訓聯(lián)系人:畢桂菊,電話:0871–63611580;地址:昆明市東風西路107號901、903、905、909辦公室。
(三)報名網站客服電話:021–61948895。
十二、有關要求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堅持防疫為先、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嚴肅紀律,確保2020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順利舉行。
(一)堅持防疫為先。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明電〔2020〕14號)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qū)實際,統(tǒng)籌組織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協(xié)調各級衛(wèi)健、疾控等專業(yè)部門力量,科學精準落實防控舉措,做到防疫為先。
(二)加強考試管理。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嚴格落實考試管理辦法,規(guī)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好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三)落實考務責任。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考務責任,組織考務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學習,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
(四)嚴肅考風考紀。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發(fā)生,對于考試工作中出現的違規(guī)違紀事件,一經查實立即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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